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KB体育入口公告
KB体育平台登录KB体育平台登录当前,我国已经开始进入由工业经济迈向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阶段”KB体育入口,国家高度重视数字经济,而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习在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曾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深化发展的核心引擎,坚持以数字化发展为导向,充分释放要素价值,激活数据要素潜能。随着数据要素作为国家级战略资源地位不断凸显,一系列国家引领与行业鼓励政策不断推进,数据作为当前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成为重点支持领域,为数据资源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随着数字经济规模的快速扩张,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和法律规范启动落地的相互交融也成为数据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设规范、安全、合规、高质量的数字经济已成为迫切要求,国家陆续出台包括《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主流法律法规,为解决数据安全问题、净化行业快速发展中的不良乱象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
随着AI技术不断演进、产业应用不断丰富,训练数据的市场需求呈现体量、难度、复杂性、合规性持续上升的趋势,数据服务商须具备对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的理解能力、前瞻性的专业数据集设计能力、丰富的语言覆盖能力及场景采集能力、以及算法辅助数据生产能力,这使得行业的技术门槛持续提升,具体体现为:
随着AI技术应用落地的规模化效应凸显,客户对于数据规模和处理效率的要求不断提升,数据服务商须在研发、生产流程中全面引入算法以实现高效、合理的人机协作模式,进而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一般而言,在训练数据研发、生产全流程中融入算法技术,可用于检查训练数据集对算法模型的训练效果,进而反哺指导训练数据集的设计;也可应用于训练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例如调度不同类型的标注人员应对不同领域的任务、形成算法自动处理能力以帮助标注人员提升效率、降低对人员的依赖(既有人员数量的降低、也有对人员标注能力要求的降低),并构建训练数据设计、加工相关的核心技术。
当前,客户侧的数据采集、标注需求范围在逐渐拓宽,数据采集与标注需满足的AI应用场景比以往明显更加广泛、复杂,这就对数据服务商的平台工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平台上处理过多大规模的数据、这些处理过的数据的多样性和复杂程度如何、算法引擎投票机制如何建立、置信区间如何设置、算法在平台中如何应用、数据流转的工程化程度如何等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平台的适配性和能力如何,并最终决定了数据处理的质量、效率、成本。
伴随语音技术进一步发展落地、并向各行各业和更多垂直场景不断渗透,同时受到中国企业出海需求、国外企业区域拓展需求两方面的支撑,客户在多语种、多音色、音素集、发音规则、发音词典等方面的要求在不断抬升,这意味着只有那些在语音语言学基础研究方面投入更多、拥有深厚积累的数据服务商才能满足客户在这方面的多元化需求。
因此,市场上仅有极少数企业通过长期自主研发的方式能够达到上述核心技术门槛,成为有能力向不同客户群体提供综合、高效、合规的数据产品及服务。
海天瑞声是我国最早专业从事训练数据产品与服务研发与及销售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和创新,不仅完成930余个自有知识产权的训练数据标准化产品集的建设,在大规模、高质量、可授权使用数据库存量全球企业排名中稳居前列,形成了大量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储备成果,并将基础研究、平台工具、训练数据生产等三大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持续应用于训练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在数据库架构设计、开发标准、语言学特征、质检评测等多项技术指标方面凸显竞争优势。
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成果和综合专业服务能力,使得公司能够更大规模、更有效率、更加精准地生产AI训练数据,在提升自身产出效率的同时也有效提高了训练数据对于客户AI算法模型的改善、优化效果。公司与AI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研究机构持续保持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截止2021年底,企业服务客户数量已达到695家,产品及服务能力不断得到优质客户的认可,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升级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综合数据服务能力竞争优势。
作为行业的头部阵营企业,海天瑞声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都展示出明显优势,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公司紧跟AI技术发展趋势,尤其关注在客户资源、技术实力、产品/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树立国内领先基础数据服务商的品牌形象,以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与同行业国内外竞争对手的对比情况及优势体现如下:
1、Appen、慧听科技、标贝科技数据:截至2021年12月,前述公司官网及公开披露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平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CPCC微平台等公开信息查询渠道及第三方机构查询信息。
与Appen相比,海天瑞声规模较小,营收及净利润规模、员工数量等均低于Appen,在语种/方言覆盖能力方面也具备一定劣势;双方在训练数据的产品领域覆盖能力相当;公司在标准化训练数据集产品储备情况以及我国客户的覆盖程度方面具备一定优势。
与慧听科技、标贝科技相比,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数据,公司市场份额在中国AI基础数据服务行业排名第二,较为领先。公司在训练数据覆盖的语种/方言覆盖能力、标准化训练数据集产品储备数量、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方面均高于慧听科技、标贝科技(限于公开信息可查询范围),优势明显;在产品领域覆盖方面,除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外,标贝可覆盖音乐类训练数据;公司未单独列示音乐类训练数据,但语音合成类业务可提供歌曲合成类服务,也已覆盖音乐类训练数据,公司在产品领域覆盖方面比较完善。
在市场地位方面,Appen是较早从事训练数据开发的训练数据提供商,经营历史较长,规模、体量等相比海天瑞声均具备优势;而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训练数据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之一,在我国市场具备领先地位。多年来,公司深耕训练数据服务领域,伴随了众多国内客户在人工智能领域特别是智能语音领域的开拓、成长,为其持续提供了全球语种语音训练数据的高质量的本土服务,降低了对国外同类训练数据的依赖。
在主要财务指标方面,慧听科技、标贝科技未公开披露其财务数据信息。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数据,公司市场份额在中国AI基础数据服务行业排名第二,较为领先;公司在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方面相比Appen存在一定劣势,但在盈利能力方面,即综合毛利率、净利率均优于Appen。
在专利储备方面,通过公开信息渠道可获悉的Appen、慧听科技、标贝科技的专利储备数量较少,公司在专利技术储备方面具备明显优势。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方面,慧听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4项,标贝科技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0项;海天瑞声及其子公司共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56项,远高于公开信息可查询的慧听科技、标贝科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数量,具备一定优势。
在语种/方言覆盖能力方面,根据Appen、慧听科技、标贝科技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可以覆盖超过170个语种/方言,覆盖的语种/方言数量少于Appen,但公司在自有知识产权训练数据产品数量上具备一定优势。与慧听科技、标贝科技相比,公司在产品和服务覆盖的语种/方言个数、自有知识产权训练数据产品数量方面均高于公开信息可查询的慧听科技、标贝科技的相关数量,具有明显的优势。
近年来,公司的核心技术创新性、先进性不断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并荣膺工信部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获批“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并以优异表现获评工信部“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优胜单位”,充分体现了海天瑞声在人工智能基础数据服务领域作为行业标杆和龙头企业的领先作用。公司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准的训练数据产品及服务,作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所必须的关键要素,补齐攻克了人工智能产业基础发展瓶颈的关键一环,满足了训练数据资源国产化自主创新需求,以专业性和创新性获得了行业与主管机构高度认可,并在推动行业发展上形成了积极的标杆示范效应。
1) 大规模、高精度、高复杂度需求逐渐常态化,训练数据生产智能化成为方向
近年来,随着AI应用场景日益拓宽、融合、多元化,客户在数据规模、难度、复杂度方面的要求逐渐抬升,以智能语音和计算机视觉领域为例,训练数据需求逐渐拓展至更多语种、更复杂场景、更多AI设备、更多音色类型、更多维的人像采集、更长尾的物体影像采集等维度,这不仅要求数据服务商具备更丰富的数据采、标经验,并在数据生产过程中不断引入算法、提升平台能力,以持续迭代的智能化人机协作模式来不断提高数据处理质量和效率、降低成本,驱动行业向训练数据生产智能化的方向演进。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国企业出海布局增多;同时,国外主流的训练数据需求企业大多早已实现全球布局,并呈现不断扩充、细化区域拓展策略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市场对多语言训练数据的需求迎来新一轮增长,除中、英、法、德、意、西、日、韩等常见语种外,预计客户群体还将在诸如东南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罕见小语种(尤其是亚洲小语种)方向产生新的增量需求,只有那些在多语言/语种基础研究方面持续投入、拥有一定积累的数据服务商方能抓住此契机、满足客户需求。
随着AI产业落地成为主旋律,数据采、标服务需满足的AI应用场景比以往明显更加广泛,加之数据质量决定AI系统预测的准确度,行业用户对数据服务商在特定垂直场景下专业性要求正在提高,垂直场景的定制化训练数据需求将成为主流。
在细分行业及场景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服务经验以及准入资质将成为衡量一家数据服务商是否具备垂直领域数据服务能力的重要考量因素。当前,以智能驾驶为代表的垂直领域已开始释放大规模训练数据需求,行业客户更加需要得到全栈式的闭环数据解决方案,以满足智能驾驶业务的数据处理量更大、数据处理需求的迭代频次更高、合规要求更高等特点,这就要求数据服务商在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于交通场景、车辆传感器等要素的综合理解和实施能力)、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处理平台能力、质量管控能力、需求对接能力、项目响应能力、供应链资源管理能力等)、准入资质等方面同时满足达到较高水准。
近年来,《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主流法律法规已经快速落地实施,行业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环境在快速趋严,数据安全相关法律体系的完善对训练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利于规范行业行为、治理行业乱象,提高行业门槛,为实现行业可持续良性发展创造健康环境。
在此背景下,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将成为行业用户选择数据采标服务时的重要考量因素,甚至一些大型需求方在遴选数据服务商时已将此因素提升至重要级别。因此,数据服务商在此方面须紧跟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演变,相应调整、升级现行业务开展方式、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及时获取合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等),切实提升自身数据安全与合规能力,确保业务始终在健康、合规的环境下开展,并将自身在这方面的积累转化为竞争优势。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47.6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60.54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06.74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11.53%、61.49%、71.1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84,066.3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80,590.84万元,分别较上年末增加76.11%和84.0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605,431.79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5,930,024.94元。为积极回报全体投资者,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财务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1 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42,8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70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送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8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配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天瑞声”)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8月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24,973,479.43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1月29日,本公司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3,447.45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2021年9月7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KB体育入口、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天瑞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核查后认为:海天瑞声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天瑞声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海天瑞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整。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6万元整(含税)/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2、公司非独立董事:(1)在任专职工作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照公司相关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董事耿学锋先生,按照本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薪酬(津贴)标准领取薪酬,年底一次性发放;董事贾琦先生不领取薪酬,亦不领取津贴。
1、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领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专职工作的监事,2022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3万元整(含税)/年,年底一次性发放。
1、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薪资、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具体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确定。
2、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年度发放,年度末根据全年度公司业绩及部门绩效完成情况确定奖金金额后发放。
(五)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70万股KB体育入口,发行价格为36.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01,108.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6,356,891.0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54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一体化数据处理技术支撑平台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2021年9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根据《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述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2年,上述项目建设计划支出中包含的场地购置、原料数据采集加工、设备购置等由于受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晚于初始预期、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化,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延期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时间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晓月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022年5月23日(10: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4-801)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拟续聘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0家。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左东强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全体成员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2021年年度报告》、《海天瑞声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违规使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天瑞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海天瑞声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