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KB体育入口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胡海华、张燕在相关事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通集团)须回避表决。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经营范围:发动机及其配套产品,汽车,汽车车桥及零部件,汽车变速器及零部件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阀门、齿轮和齿轮传动装置、液压元件附属铸件和铸造品、内燃机、新能源动力总成系统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钢材销售、企业管理服务;叉车生产、仓库技术及供应链解决方案服务;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3年0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560,861万元,净资产11,642,287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240,733万元,净利润801,144万元。2024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客车及配件,向其采购客车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零部件。该公司为业绩优良、信用度良好,为公司常年合作伙伴,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注册日期为2007年1月31日,主要组织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各种载重汽车、特种汽车、客车、专用车、改装车、发动机及机组、汽车零部件、专用底盘等。
该公司与我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3年末,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178,549万元,净资产1,453,67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549,804万元,净利润582,685万元。2024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客车及配件,向其采购底盘、油料、发动机总成等零部件。经营状况良好,该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注册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庐山北路28号。法定代表人:张睿。经营范围:电驱动系统、燃料电池发动机、氢能装配、新能源作业车(包括纯电动及燃料电池的叉车、场地车、场地作业车等)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
该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且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该公司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3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924万元,净资产为-25,4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22万元,净利润154万元。2024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采购氢燃料电池及其他配件。该公司为生产客车所需电控电机系统的主要供应商,信用度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150,125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刘会胜。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63,882万元,净资产529,175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52,945万元,净利润50,251万元。2024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其销售客车配件。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7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688号15楼1505,法定代表人:胡海华。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15.9万元,净资产5,013.95万元,2023年1-12月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3.95万元。2024年,公司预计与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该公司为我公司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计算机租赁服务。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法定代表人:申传东;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3年底,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20,37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62,049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0,22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2,314万元。公司在山东重工财务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购车业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销售模式,该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我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法定代表人:万春玲;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规定之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止2023年9月30日,山重租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1,789万元,净资产253,333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667万元,净利润7,544万元。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在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下游客户办理按揭贷款购车业务,为国内客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的一种销售模式,该公司具有相关业务资质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企业定价政策和依据,有国家定价标准的,适用国家定价标准,没有国家定价标准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公司通过招标的方式,已与上述关联方已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数量和金额将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实施。
1、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均为汽车零部件及原材料采购,采购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且大部分都是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定价均按照公司统一对外销售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劳务服务往来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并通过招标方式的确定交易价格。
4、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中,其中: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且贷款放款更加及时。
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且其中大部分关联交易均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92,903,9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以客车为主兼顾零部件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客车产品涵盖从5米到18米不同系列各种档次,用途主要为公路、公交、旅游、团体、校车等细分市场。公司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坚持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展。
客车行业易受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易出现较动。由于当前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取消,客车行业总体处于逐步下滑阶段,但随着旅游市场的恢复和新能源政策的驱动,客车市场近两年有望迎来小幅回暖。公司目前年产能2万辆,属于客车行业主流企业。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潍坊市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92,903,9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158,733.8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七、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海华、张燕未参与表决。
八、公司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的部分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370.33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15,394.64万元。
九、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为了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2024年拟向下列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振兴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其中包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振兴路支行申请下游供应链业务综合授信额度2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铁路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9.2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3、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4、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5、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6、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7、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8、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3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9、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10、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5亿元KB体育入口,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3、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4、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15、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6、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东昌府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83.75亿元,用于办理短期贷款、长期贷款、商业及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质押融资、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78万元,并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李明先生,1965年8月出生,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山东省水产企业集团总公司计划科副科长、计财部副经理、国有资产管理部副经理,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华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监事。
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11)。在审议第6项议案时,公司控股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在审议上述议案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代表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持股凭证。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57”,投票简称为“中通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潍坊市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92,903,93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158,733.82元(含税)。
六、会议以3票赞成KB体育入口,0票反对,0票弃权KB体育入口,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的部分应收账款、存货、合同资产及固定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8,370.33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15,394.64万元。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王惠女士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同时推荐周佾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因王惠女士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王惠女士仍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职责。
王惠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监事会对王惠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周佾女士,1973年出生,工程硕士。历任山东联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科科长,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经理,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业务经理、纪委综合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山东东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省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省国控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监事。
周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单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候选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客车”)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18,370.33万元。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12,025.9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增加4.18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减少212.47万元,长期应收坏账准备增加527.43万元,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增加1177.56万元,合计增加坏账准备13,522.61万元。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属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2023年度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85.13万元。
3、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2023年度按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2.5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总额18,370.33万元,对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合计为15,394.64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3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性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立信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78万元人民币,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云刚(项目合伙人),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13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属采矿及相关贸易、各类制造业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晓妮,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涉及的行业包括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商务服务业、房地产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各类制造业等。。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石爱红,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17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等。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根据招标情况确认2023年度审计费用78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3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4年3月25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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