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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体育首页注册KB体育首页注册KB体育首页注册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大米:我国是粮食生产大国,其中大米产量位居全球第一,供给量充足。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显示,2021/22年度我国大米产量为1.4899亿吨,比2020/21年度的增加了0.47%。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国大米产量变化不大,趋于稳定。但在我国人口出现负增长的情况下,后期我国大米口粮需求将面临人口下降和人均需求下降的双重压力。
目前来看,我国大米加工行业仍存在“行业门槛低、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品牌效益不明显”等情况,导致大米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结构单一,大米加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持续加剧,具体表现在无品牌的大米加工厂在低端市场竞争,地域性品牌和全国性品牌的大米加工企业在中高端市场竞争。未来,随着国内大米消费结构的升级,为适应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和消费者多样的消费需求,大米加工业将逐渐实现产业链整合,品牌效应愈加明显,而大米产品也将逐步向符合大众需求的绿色有机健康产品转变。
面条:经过多年发展,挂面行业目前已经处于相对成熟的发展阶段。根据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24家挂面企业产量占全国挂面总产量的55%,其中前五大挂面企业产量占全国挂面总产量的41%,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预计未来挂面市场将保持平稳发展的趋势。同时,为应对消费升级,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挂面产品也在呈现健康化、营养化、功能化、便捷化的发展趋势,挂面的功能已从单纯果腹、方便的快捷食品,发展成快捷、营养、健康、美味兼顾的主食产品。另外,消费者购买挂面的渠道也更加多元化,线上销售蓬勃发展,出现了以传统商超为主,线上电商新零售为辅的局面。
植物油:随着我国人口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持续提升。在消费结构不断改变的情况,我国消费者对于食用植物油消费的需求日益多样化、品质化和健康化,这也促使食用植物业将向“四化”阶段,即“品牌化”、“小包装化”、“高端化”和“细分化”发展。报告期内,受国际形势、能源危机的影响,全球食用油价格延续上涨势头,棕榈油、豆油和葵花籽油等部分品种食用油涨幅达到创纪录的高位。我国食用油对外依存度高,国内食用油价格也持续承压上涨。同时,从下游需求端来看,在一个阶段内,国内消费相对低迷,特别是餐饮业受到严重冲击,消费者需求疲软。故近年来,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受成本上涨和需求疲软两方面的影响,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公司在粮油食品行业所处的行业地位:中国粮业正从小规模分散经营向品牌集约经营过渡,目前已形成中粮、金龙鱼等大品牌主导,地方品牌强势崛起的格局,金健粮油品牌在全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目前正处于由区域性粮油品牌向全国性粮油品牌成长的过渡阶段,虽与中粮、金龙鱼等大品牌比有一定差距,但公司正在通过打造全产业链条,做深做透核心市场,攻坚战略市场,拓展潜力市场,线上线下互融的发展策略,向“把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卓越的粮油食品产业集团”目标奋进。
报告期内,国际农产品贸易市场面临多重不利因素的冲击。受极端天气、地缘冲突、能源危机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农产品主产国农作物的生产受到严重损害,农产品物流运输受阻流通不畅,农产品生产成本和贸易成本同时抬高,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大起大落。2022年上半年芝加哥期货市场(CBOT)小麦和大豆价格创新高、玉米创历史次高,下半年震荡回落。小麦、玉米和大豆全年价格震幅分别达74.5%、44.8%和35.9%。在此情况下,我国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力,进出口均保持增长,在诸多不利国际环境下显现出良好韧性。2022年1月至12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3343.2亿美元,同比增9.9%。其中,出口982.6亿美元,增16.5%;进口2360.6亿美元,增7.4%;贸易逆差1378.0亿美元,增1.7%。其中,由于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而相对较为稳定的国内农产品价格进一步激励农产品出口,导致出口增速明显高于进口增速。另外,随着中国农产品进口需求逐步扩大,国内外大中型农产品贸易及加工企业近年来纷纷战略布局中国农产品上下游市场,抢占粮源和主要市场,农产品贸易竞争十分激烈。
公司在农产品贸易行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主要经营品种包括玉米、稻谷、小麦、豆粕等,其经营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以及国际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适时研判行情风险和合理把控经营成本仍将会成为公司经营农产品贸易业务的重点。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与中粮等全国大型粮油贸易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下设子公司在湖南省内和东北区域是有一定影响力的谷物和粮食贸易企业。
随着国家对乳品产业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地以及消费者对乳品日益旺盛的需求,我国乳制品产量也随之逐年增长。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乳制品产量在2017至2018年呈下降趋势,于2019至2022年逐渐回升,在2022年达到3117.7万吨,同比增长2%。价格方面,2022年牛奶(指生鲜乳、原料奶)均价整体处于下降的态势,年平均价格为4.16元/千克,同比2021年的4.29元/千克下降0.13元/千克,降幅2.9%。在消费需求萎缩、饲料价格攀升的情况下,乳品产业上游生产端面临原料奶价格下行和生产成本上涨的双向挤压困境。而从乳品产业下游消费端来看,伴随饮奶意识及饮奶人群渗透率提升,乳制品零售额稳步增长,乳制品呈现多元化、品质化等发展趋势。与此同时,终端消费渠道也进一步得到扩展,超市、线上零售、大卖场等渠道仍占有重要地位。总之,奶源建设、产品研发、营销渠道建设已成为中国乳品产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促使更多的乳制品企业已经进入奶源、产品、渠道全产业链竞争的时期。
公司在乳品行业所处的地位:公司乳业公司属于区域型液态奶生产企业,主要经营鲜奶。由于鲜奶受保质期、运输条件和运输半径限制,公司乳业与伊利、蒙牛等全国大型乳品企业不在一个矩阵,但公司乳业依靠特色产品和学校等特通渠道抢占部分市场份额,在湖南本地液态鲜奶中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以优质粮油、新型健康食品开发、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涉及米、面、油、奶、休闲食品、农产品贸易等产业。主要产品有大米、面粉、面条、植物油、牛奶等。
公司的粮油食品加工产业主要包括大米加工业务、面制品加工业务和植物油加工业务。
在粮油原料采购方面,公司制定了规范的大宗原辅材料采购工作流程,各相关产业均设立了专门部门及专业人员,积极拓展采购渠道,按照“合理库存、滚动采购”的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及采购物料的类型,主要开展季节性挂牌收购、订单收购、询价采购三种粮油原料采购模式。目前,公司用于大米加工的水稻及大米,主要来源地为湖南、湖北、江西及东北三省,其中小部分进口大米主要来源地为泰国、柬埔寨、巴基斯坦;用于面制品加工的小麦面粉主要来源地为河南;用于植物油加工的油菜籽主要来源于湖南、湖北,成品油主要来源地为华东区和华南区的主要炼油企业及油脂贸易商。
在粮油生产加工方面,公司拥有良好的原粮与产品储存条件,并采用先进的设备与自动化包装、科学的产品配方、严格的检测程序来保障产品的质量与品质。目前,公司拥有7条大米生产加工线,将采购的稻谷或白米通过清理、砻谷、碾米、抛光、色选、包装等技术流程生产出包装大米。公司大米的加工产能(含委托生产)为22.3万吨,2022年生产大米产量为16.1万吨,产能利用率为72.2%;公司现有的面制品加工业务生产量相对较小,主要拥有9条面条面粉的生产加工线,公司面制品的加工产能为5.3万吨,2022年生产面制品产量为3.7万吨,产能利用率为69.8%;对于植物油加工业务,公司主要采用采购原料油及油菜籽后,通过原材料压榨、浸出,原料油精炼、灌装等生产技术流程,最终制成成品食用植物油对外销售。公司现拥有4万吨的精炼产能、年灌装15万吨产能的灌装生产线及配套的注塑吹瓶生产线,拥有独立的压榨生产线、浸出生产线。公司食用植物油的加工产能(含委托生产)为16.4万吨,公司2022年的食用植物油的年产量为15.3万吨,产能利用率为93.3%。
在粮油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以大米产品为龙头、面油产品联动,构筑了面向全国的复合式、多渠道营销网络平台,在粮油主业板块,实施主分品牌战略,通过主品牌占领中高端市场,通过分品牌抢占低端市场,线上线下多措并举,从而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份额。报告期末,公司将销售模式由各产业公司自主一体化营销模式调整为集合营销与一体化营销相结合的形式。对于湘鄂赣等核心市场,由子公司营销公司集合统一营销,不实行分品类的独立营销。子公司天正公司和重庆公司根据所处位置分别负责相对应的华北、西北、西南区域市场。子公司湖南乐米乐公司主要负责粮油产品在传统电商和新零售平台等线上销售业务。公司粮油产品是以传统经销商和KA系统为主、新零售为发展重点、特通渠道为辅,线上与线下互融的复合式多渠道模式销售。其中,经销商渠道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模式进行结算,特渠、团购、KA卖场则按合同账期结算回款。公司依据《经销商管理办法》等规定,明确规定了经销商选择、调整、取缔相关原则,同时,对经销商进行管理、考核与激励,与经销商签订合同,指定经销区域与经销品类,每年与经销商确定年度目标任务与促销资源支持等。同时,公司还派出业务员对经销商进行具体业务管理与指导、提供服务与工作协调。
公司粮油产品主要在湖南、湖北、江西、河南、西藏等地区销售。公司现有“金健”主品牌,“乐米乐”、“麦王”、“百味美”、“合口味”、“大通湖”等副品牌。公司产品依托金健品牌优势,大力拓展餐饮渠道,中桶油已做到湖南领先,餐饮米也在快速跟进。
公司农产品贸易业务模式主要有租赁库自营贸易、港口中转贸易、网拍粮贸易和进出口贸易。
①租赁库自营贸易:公司在粮食主产区租赁仓库,利用产区资源自行采购或者委托当地粮库进行收购、储存,品种主要为玉米、小麦、稻谷。租赁库点主要分布于辽宁富东库、齐齐哈尔鸿展库、北大荒库、吉林长友库、长沙库等。公司派驻相关人员对原粮进行扦样、质检、检斤、结算、入库,并对仓库存货进行24小时监管。采购有两种模式:一是产区收购,即当地粮商将原粮送到租赁库,公司按内部制定的收储流程和收购价格做好原粮抽样、质检、入库、结算等工作;二是粮食贸易商按采购合同约定,将原粮送至租赁库,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及结算。收储完毕后,一部分粮食销往当地养殖场、深加工企业和贸易商,一般为客户自提;一部分通过公路、铁路运往东北港口(锦州港、鲅鱼圈港、大连港、绥中港)的第三方仓库,通过装船平仓或第三方库货权转移凭证实行交割。
②港口中转贸易:公司从粮食贸易商采购,其货物存放于港内库,采购方式为装车船或到港结算,销售方式为港口自提平仓或运输到目的地港口销售。品种以玉米、小麦、豆粕为主。目前,港口中转业务主要集中在锦州港、鲅鱼圈港、上海港、南通港、广东港、天津港、长沙港等。
③网拍粮贸易:该种业务模式主要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竞拍采购原粮,品种为玉米、稻谷、小麦等。公司经过对近期拟竞拍农产品价格走势的判断,按照网拍粮业务流程竞买之后,再由公司通过业务渠道进行销售,销售方以玉米深加工企业、饲料厂、米厂等客户为主。
④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口产品主要是大米、小麦、大麦、高粱等谷物。公司根据国际行情和国内市场需求,从国外供应商适时采购,采取FOB(供应商在国外港货,公司自行订船装运和购买保险)、CNF(供应商送货到中国港口,公司购买保险)和CIF(供应商送货到中国港口并购买保险)等交割方式。由客户在港口码头自提,或送货到指定地点进行销售。
公司出口产品主要是米粉、茶粕。公司收到国外客户订单后,与供应商联系备货,在国内发运港口办理装柜、报关、出运等手续。与国外客户采取FOB(公司在国内港货,客户自行订船装运和购买保险)、CNF(公司送货到国外港口,客户购买保险)和CIF(公司送货到国外港口并购买保险)等交割方式。
公司控股子公司乳业公司采用“牧场+工厂+市场”的经营模式,建立了从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到冷链配送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溯源体系。目前,公司拥有的2个规模化奶牛养殖场,对奶牛采取集约化全舍饲的饲养方式,实行管道式全封闭机械挤奶。乳业公司每日从牧场运送原奶至工厂加工,公司现有巴氏奶和常温奶2个乳品加工车间,生产系统有低温奶和常温奶两大系列9条自动化生产线,生产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含乳饮料等 5大类40余种产品。乳品加工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实行CIP自动清洗、巴氏杀菌、超高温瞬时灭菌、全封闭自动灌装等全过程无污染作业。每日液态奶生产量可达180吨,2022全年共生产10,352吨乳品。
公司以自有牧场奶源优势为依托,以湖南省市场为主,重点推广销售低温牛奶产品,辅以常温牛奶产品销售。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经销模式,经销商均采取合同管理,合同中约定销售任务、销售管理、销售奖励等事宜。销售渠道有学生奶渠道、订户(社区自动取奶机)渠道、流通零售 渠道、酒餐渠道、电商渠道等等。从区域销售额度占比来看,常德地区销售额约占73%,长沙地区约占15%,湘西地区约占10%,湘南区域约占2%。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12亿元,同比上期减少了4.39%,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乐米乐公司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结合社区电商发展情况,适时对线上渠道和销售区域进行了战略调整,电商渠道销售收入同比2021年减少了约4.12亿元。
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8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67万元,同比上期持续减少,主要系:一是本期各类原材料采购成本普遍上涨,而公司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未能实现同步上涨,从而导致销售毛利率下降,毛利额同比减少7,393万元。二是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3万元,同比3,532万元减少3,450万元,2021年度主要是对重庆公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约2,968万元。三是本期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343万元,报告期内由于粮油产品销量及营业收入下降,导致市场推广费用、人员薪酬、广告宣传费和仓储保管费等费用同比减少。四是本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639万元,因毛利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3月29日在公司总部五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长苏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张小威先生、李子清先生、杨乾诚先生和独立董事凌志雄先生、胡君先生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周志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819,930.3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2,773,924.53元。由于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建议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编号为临2023-27号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编号为临2023-28号的公告。
决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止。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预算,以及各银行对公司的现有授信规模,预计公司在2023年度内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4.8亿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决定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银行借款的具体事宜,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编号为临2023-29号的公告。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4日下午14点00分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编号为临2023-30号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3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监事会主席李欣先生主持,监事刘学清先生、职工监事丁丹懿女士出席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3-2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食品制造》行业信息的披露要求,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KB体育入口。
根据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对外担保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保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子公司授信情况以及抵押担保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情况见下表: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的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子公司的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将为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且子公司资产状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22年度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4,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1.90%。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上年末,天健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事务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1.公司2022年财务审计的报酬为58万元,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20万元,两项合计78万元。审计定价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为依据,综合考虑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量及人力资源成本等因素确定。同时在审计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本次续聘审计报酬预计2023年度和2022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具体金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2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认为:公司自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都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
1.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作以来,该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综上,同意支付其2022年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58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收益的追溯调整。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且上述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解释,即分别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 2022 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別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通知对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別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崇德路158号)五楼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余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编号为临2023-24号、临2023-25号、临2023-28号和临2023-29号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KB体育入口、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现场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23-3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聚焦资源发展粮油主业,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协议转让湖南金健米制食品有限公司18%的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协议转让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18%的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湖南金健米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制食品公司”)18%的股权和湖南金健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冻公司”)18%的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关联方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粮科技公司”)。根据湖南湘融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米制食品公司和速冻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分别为-2,754.02万元和-1,809.10万元,以该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米制食品公司18%股权和速冻公司18%股权的转让价格均为人民币1元。截止2023年3月28日,公司已与湘粮科技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到了湘粮科技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2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5日、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23-22号)、《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23号)。
截至公告披露日,米制食品公司和速冻公司已经完成了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至此,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完成。由于米制食品公司和速冻公司属于公司参股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